财务处坚持“规范、创新、诚信、高效”服务理念,树立服务态度、服务效率、服务质量三位一体的服务宗旨,努力为全院师生提供最满意周到的服务,特制定如下规范:
一、职业道德规范
1、严格遵守《会计法》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财务工作手册》规定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进行财务工作。
2、恪尽职守,业精技强,树立窗口服务意识。
3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;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、串岗、聊天。
4、提高安全意识,确保安全第一。
5、不以任何形式、任何借口怠慢、顶撞、刁难办事人员。
6、保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,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,不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和有关资料。
二、流程规范
1、接受咨询
做到咨询一次说清、表格一次发清。对于承办的事项,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做出清晰明确答复,告知服务对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材料的出处、份数和要求。对不属于本部门承办的、停止办理的、无须许可审批的事项,责任会计应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;对不具备申请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办件,要出具书面凭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,提供相关查询信息,做好记录和报告。
2、受理申请
做到材料一次收清、内容一次审清。服务对象提出事项办理申请,责任会计应及时接收,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示范文本。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责任人员应当场登记受理,尽快办结;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责任人员应予以指正,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理;对不能当场更正的申请事项,应一次性告知,必要时可书面罗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决不允许擅自增加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。
对于需其它科室配合联合办理的,应实行首办责任受理,主动联系相关科室,待分别出具意见后统一办理。
3、审查办理
严格落实《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工作手册》规定,逐级审核、权责一致,审查办理准确、规范、及时。待事项办结后责任会计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,并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。
三、环境规范
1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、美观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2、分门别类的摆放各种业务凭证及式样填写标准,便于办事人员使用。
3、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,举止端庄,服务态度热情。
4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,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。